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景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号绿地赢海国际大厦座室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呼吸回路消毒机
品牌:乐基
规格型号:
数量:套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正国、张淑琴、程锦宇、王仲、陈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号文货物类标准计取,金额为: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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