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城至皖豫界改建工程第一标段新增排水工程劳务合作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萧城至皖豫界改建工程第一标段新增排水工程劳务合作项目(招标编号:--),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启,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宿州晟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
二、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四、公示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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