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宋青路、诸汤路霍山段小修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中畅生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巢湖市烔炀镇工业区合芜公路.处幢
成交金额:贰拾陆万柒仟壹佰陆拾壹元壹角壹分(¥.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宋青路、诸汤路霍山段小修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桥面及护栏刷漆、更换立柱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杨嫚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标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发包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采购人)和安徽锴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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