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安徽天鼎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安徽天鼎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年第四批服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询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报价(元) 第一成交候选人 安庆市百福服装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 合肥华祺缝制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 安徽省祥泰缝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本公示发布在 (/);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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