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某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清远市某单位步道建设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确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标的名称、中标候选人名称及投标报价:
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广东瑞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
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竣工
推荐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投标下浮率:.%
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竣工
推荐的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广东金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
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竣工
公示期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至年月日时分止。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人名称:清远市某单位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号
三、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联系人姓名:/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四、异议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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