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号地块项目展架及标识标牌 比选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合肥号地块项目展架及标识标牌 比选,于年月日时 分在安徽省高速高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合肥市蓝岸标识工程有限公司(参选报价:.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上海龙杞标识有限公司(参选报价:元); 公示期: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下午 时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高速高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安徽省高速高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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