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6#楼6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大写)(157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落实公安部于2019年下发了《公安大数据规范性文件汇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监理服务要求:监理工作任务:制定针对该项目的监理工作计划,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为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建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刘阳,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1分34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9-23
    0天0小时21分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6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仟壹佰贰拾壹万玖仟元整(大写)(1121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招标文件第6包安全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第6包安全要求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招标文件第6包安全要求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第 6 包安全要求的服务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刘阳,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1分1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9-23
    0天0小时21分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2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佰捌拾柒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大写)(38773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数据域云平台建设、新一代公安网网络准入管理系统建设、备份存储升级完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我公司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第2包:平台建设”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9个月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我公司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蒋可可,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0分5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9-23
    0天0小时20分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3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肆拾捌万捌仟贰佰元整(大写)(2488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3包)

服务范围

覆盖本次招标所有范围及相关配套服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3包)的全部服务要求范围和配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计海涛,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0分1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9-23
    0天0小时20分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7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山东新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东环国际广场A座27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玖万壹仟元整(大写)(49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对新一代公安信息网、公安大数据平台、公安大数据治理以及大数据安全提出了新的建设标准以及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中标人应依据但不限于以下标准中相应级别安全要求,开展安全评估和等级测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刘阳,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9分1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9-23
    0天0小时19分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4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佰壹拾叁万捌仟元整(大写)(51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第4包皖警云应用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第4包皖警云应用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第4包皖警云应用的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第4包皖警云应用的服务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计海涛,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5分3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9-23
    0天0小时15分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5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BFAFZ0230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零伍万元整(大写)(20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第5包)

服务范围

覆盖本次招标所有范围及相关配套服务,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5包)的全部服务要求范围和配套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其中租赁期限为6个月)

服务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东,李平新,唐维克,陈一品, 郭炜,包亚东,梁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公安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66223915,66223922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5分2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9-23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9-23
    0天0小时15分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