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粤东城际铁路-标四工区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采购公开竞谈于年月日时开标,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家投标人未通过资格评审,此次招标评委一致认为竞争性不足,同意按废标处理。 废标公示期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特此公告!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号监督部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号招标人及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粤东城际铁路-标四工区项目经理部联系人:魏先生(集团物资集采中心)张先生 (集团纪委) 李先生(项目物资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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