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铜陵(皖中南)保税物流中心(型)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大道南段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铜陵(皖中南)保税物流中心(型)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本次项目为铜陵(皖中南)保税物流中心(型)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年(++模式)(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六、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招标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招标程序方面的质疑向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投标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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