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非遗民俗文化展厅”设计布展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非遗民俗文化展厅”设计布展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华众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胜利西路华龙大市场栋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非遗民俗文化展厅”设计布展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服务要求:展厅可用面积平方米,须包含以下板块:序厅、非遗民俗文化项目静态展示区域、非遗传统民俗项目互动展示区域,整体上需对宿州非遗民俗文化进行艺术化的设计表现,除了静态的非遗项目实物展示,还需穿插非遗技艺传承人的现场展示环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和园小区栋单元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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