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射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美术馆射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沃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号香馨创谷产业园号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大写:玖万叁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美术馆射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生产并交货至美术馆指定地点,租赁周期为周。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美术展巡展结束(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流、许勇、郭银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艺术学院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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