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用氧气厂医用液氧(原料)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医用氧气厂的委托,就合肥医用氧气厂医用液氧(原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组织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评标,经评标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合肥医用氧气厂医用液氧(原料)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 包号、采购内容 合肥医用氧气厂医用液氧(原料)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投标人名称 林德梅山(南京)气体有限公司 安徽马钢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磋商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四、本评审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 安徽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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