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村河东二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村河东二经济合作社陇塘文化楼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物业/面积.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村河东二经济合作社陇塘文化楼。
、发包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交易底价:¥.元/月。
、承包款(承包款)收取方式:每月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竞投保证金:¥.元。
、合同押金:¥.元。
、资产使用范围:无污染、依法依规经营。
、租金递增方式:每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年月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
、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投。
、承租方在承租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电表及门窗、临时建筑物等)无偿归出租方(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村河东二经济合作社)所有。
、承租方如需建设相关的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到国土、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能建设,一切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如承租方违建,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项目所有临时建筑物(包括现有和承包/租方新建的临时建筑物),如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或拆除,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拆除,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整改或拆除新建的临时建筑物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不准经营废品行业,不准堆放垃圾、建筑废料,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
、承租方办理营业执照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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