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人民大道等城市主干道绿化示范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人民大道等城市主干道绿化示范改造项目): 废标理由: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号令,第三十三条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家。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 .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的规定,本项目废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人民大道等城市主干道绿化示范改造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毅、郑艳艳、吴明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工程类”实行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规定的计费标准下浮%计算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人民大道等城市主干道绿化示范改造项目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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