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金翅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总承包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六安市皖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金翅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询比,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安城投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总报价:.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湃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响应总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网址:/)、(网址:://)、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网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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