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烟草公司合肥市公司委托,就“安徽省烟草公司合肥市公司电子烟分拣线改造(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安徽省烟草公司合肥市公司电子烟分拣线改造 、招标编号:-- 、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福建科盛智能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苏州施洛克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湖州鼎恒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公示同步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