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马田街道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公共事务中心租赁年第四季度工作用车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采购小组分别对深圳市光明区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通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风之旅运输有限公司进行资质审核,三家投标单位均符合资质条件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项目采用三方比价方式开展,共有家公司参与投标,家公司的投标都符合我方的招标要求,深圳市光明区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报价为元、深圳市安通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报价为元、深圳市风之旅运输有限公司报价为元;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选择投标价格较低的家投标人作为候选中标供应商,确定了深圳市光明区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报价为元。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同意提交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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