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D2024-5005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部分办公及备勤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部分办公及备勤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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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西路68号首层 | 3,872,194.56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部分办公及备勤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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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租赁服务 | 租赁办公及备勤场所 | 房屋租赁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024年12月15日-2027年12月14日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3,872,194.5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阳、林晓娜、冯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采购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采购人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采购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待采购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确认后,向采购人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中标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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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部分办公及备勤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 3.797756 | 采购人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部分办公及备勤场所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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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72,194.56元 | 3,872,194.56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节约财政资金,经专家论证审核意见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地 址:港前大道北93号
联系方式:020-34684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020-28667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嘉伟、周毅框
电 话:020-28667462、38843590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