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绿植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的委托,就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绿植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绿植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 -- 包号、招标内容 第包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绿植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需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合肥花信风生态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每年度) 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 安徽省....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