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4-119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技术支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服务内容:根据国家、河南省对于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的有关要求,编制洛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研究建立洛阳市减污降碳协同评价指标体系,完成2024年度洛阳市减污降碳协同成效评估,协助开展总结凝练实践经验等相关工作,推动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政策管理体系。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洛直政采招标新(2024)0009-1号-1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技术支撑项目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15 号院 2,60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技术支撑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周建新(组长)、刁锐民、吕冬红、马政欣、丁博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所规定收费标准的75%向中标(成交)供应商计取。 收费金额:27,15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监督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21264。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洛阳市九都东路328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483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4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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