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花桥镇横岗区域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方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九十殿行政村丁冲自然村号
成交金额:.元/亩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年花桥镇横岗区域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服务范围:为扎实做好年秸秆禁烧工作,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拟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形式对横岗片区约万亩(具体为九十殿村、永兴村、黄池村、城东村、咸定村、横岗社区)秸秆实施打捆离田,秸秆综合利用等任务,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
服务要求:按时间要求,对田亩的秸秆进行回收。评判标准为其区域田亩秸秆不得焚烧(出现焚烧将按照合同约定扣款),且有符合逻辑的证据凭证
服务时间: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行业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陶小兵、张云贵、史承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成交供应商业绩:()花桥镇横岗片秸秆回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室,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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