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凤城项目配套 10kV供配电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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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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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凤城项目配套 10kV供配电工程(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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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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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XXGC202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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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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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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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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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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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龙城高新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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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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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萧县高科技园8号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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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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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主任 181557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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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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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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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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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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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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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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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工 17755767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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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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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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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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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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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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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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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升升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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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启晗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科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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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江苏中品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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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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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德源街以西兴水路以南绿地21商城C区18号B座23层01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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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升龙城二七中心B坐2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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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阳县耿圩镇郭圩小区东侧、原宿沭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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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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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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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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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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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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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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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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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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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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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2%
约(170136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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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7%
(约170046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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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0%
(约170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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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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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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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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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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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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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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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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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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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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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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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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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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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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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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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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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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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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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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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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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14500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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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124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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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1645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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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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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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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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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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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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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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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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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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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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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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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16420182020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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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241161694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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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132201620160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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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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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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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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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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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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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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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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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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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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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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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代理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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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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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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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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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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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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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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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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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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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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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房管中心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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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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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主任1805576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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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