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石龙湖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绩效目标评估服务采购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石龙湖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绩效目标评估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号 成交价格:.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飞、朱振媛、张明宪 采购人名称: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之光小区号楼层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磬云路安居大厦 项目负责人:侯工 联系电话: 收费金额:代理费元 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磬云路安居大厦,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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