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判制服项目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审判制服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原定人民币元,后因财政预算调整更改为万元
项目描述:
采购夏装审判制服(短袖上衣+长裤/裙)、春秋装审判制服(上衣+裤子+长袖衬衫)。具体内容详见我院发布的《关于审判制服采购项目的自行采购公告》。
成交供应商名称及金额:
阳光时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响应采购需求无偏差,夏装审判制服(短袖上衣+长裤/裙)单价元/套,春秋装审判制服(上衣+裤子+长袖衬衫)单价元/套,长袖衬衫元/件,原报价总金额元,因财政预算调整更改为万元,按实际验收情况结算费用。
单位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我院发布自行采购公告,共有四家单位报名:
.山西蓝菲服务有限公司
.海南狸鸣科技有限公司
.阳光时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铂金盾服装有限公司
我院组成评审小组,通过查阅报价材料和察看样品,从样品材质质量、舒适度、同类业绩、报价金额等方面逐一比较,最终结果为一致推荐阳光时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上述采购结果经我院年第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认。
服务期限:
按照我院工作安排。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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