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市行政办公中心国旗广场环形道路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行政办公中心国旗广场环形道路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梁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号光彩客运南站东综合楼南楼 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市行政办公中心国旗广场环形道路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市行政办公中心国旗广场环形道路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工期: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柴燕丽(组长)、叶蓬、王琦(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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