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透析机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透析机等一批医疗设备):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合同包(强脉冲光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透析机等一批医疗设备):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强脉冲光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透析机等一批医疗设备
无
强脉冲光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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