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营销中小型活动年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营销中小型活动年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塔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太原路号顶点食品有限公司楼 .供应商名称:安徽佰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西路翠湖苑栋室 .供应商名称:合肥红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清源路号中铁广园幢室 .供应商名称:合肥西元品牌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南路号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西侧 .供应商名称:安徽非确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信达天御琅诗郡栋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地块六营销中小型活动年框服务 服务期限: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委专家名单:刘丽云、陈美丽、李增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向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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