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东方宾馆一号楼南座至层综合维修保养项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主)广东建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成)广州市东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华南创图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宾馆分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号锦桦荟室 
    
   招标人名称: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宾馆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资格审查公示.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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