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汇景花园小区栋西单元南梯、栋东单元北梯电梯更新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阳光汇景花园小区栋西单元南梯、栋东单元北梯电梯更新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一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樊洼路交口乐彩中心栋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品牌(如有):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数量: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单价: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恒、夏双辉、韩永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合肥市公共资源管理协会发布的合公协()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不足元按元收取),收取的金额为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楼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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