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清溪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清溪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即需的“安徽省清溪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清溪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下,本公司组织了开评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九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华宇餐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徽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分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清溪工艺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红丝草(安徽)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提出。
二、投标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参与该异议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须提供利害关系证明资料);
(二)在异议有效期内提出的异议;
(三)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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