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工程建设、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项目

三.项目编号YSGL[2024]018GK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限额以下交易项目)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1203

七.中标结果:

标项

服务类别

中标人

中标优惠幅度%)

备注

设计企业

浙江地标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按《淳政办函﹝2007﹞26号—关于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服务费用支出的通知》之“相应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控制比率”为基础报价优惠让利幅度10%

承担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所管辖的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一般工程的设计服务。

浙江迪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按《淳政办函﹝2007﹞26号—关于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服务费用支出的通知》之“相应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控制比率”为基础报价优惠让利幅度10%

浙江浩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按《淳政办函﹝2007﹞26号—关于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服务费用支出的通知》之“相应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控制比率”为基础报价优惠让利幅度10%

承担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所管辖的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水利工程的设计服务。

监理企业

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按《淳政办函﹝2007﹞26号—关于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服务费用支出的通知》之“相应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控制比率”为基础报价优惠让利幅度21%

承担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所管辖的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按《淳政办函﹝2007﹞26号—关于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服务费用支出的通知》之“相应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控制比率”为基础报价优惠让利幅度10%

预算编制、复审、决算、招标代理企业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淳政办函﹝2007﹞26号—关于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服务费用支出的通知》之“相应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控制比率”为基础报价优惠让利幅度11%

承担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所管辖的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工程预算编制、复审、决算、招标代理等服务。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按《淳政办函﹝2007﹞26号—关于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服务费用支出的通知》之“相应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控制比率”为基础报价优惠让利幅度10%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按《淳政办函﹝2007﹞26号—关于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服务费用支出的通知》之“相应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控制比率”为基础报价优惠让利幅度10%

资产评估

淳安诚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按《淳政办函﹝2007﹞26号—关于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服务费用支出的通知》之“相应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控制比率”为基础报价优惠让利幅度10%

承担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所管辖的资产评估。

杭州君安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按《淳政办函﹝2007﹞26号—关于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服务费用支出的通知》之“相应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控制比率”为基础报价优惠让利幅度15%

八.其它事项: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示之日起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永盛联合(杭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328室

联系人:徐建平               联系电话:1342911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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