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堂设备项目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描述:
我院新办公地点增添食堂设备、不锈钢厂制品。具体内容详见我院发布的《关于食堂设备的自行采购公告》。
成交供应商名称及金额:
深圳市卓越厨业服务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元,响应采购需求无偏差。
单位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我院发布自行采购公告,共有六家单位报名:
.深圳市万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锦华节能环保厨具有限公司
.深圳市旺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佳宝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裕宝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卓越厨业服务有限公司
我院组成评审小组,通过查阅报价材料,报价响应、设备品牌型号、公司资质、同类业绩、服务方案、价格金额等方面逐一比较,最终结果为推荐深圳市卓越厨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供应商。上述采购结果经我院年第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认。
服务期限:
按照我院工作安排。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
公告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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