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分公司律师委托代理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广州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 ”)对湖南分公司律师委托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直接采购,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湖南分公司律师委托代理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类
三、采购控制价
50000
四、采购内容(含采购方式确认理由)
湖南分公司律师委托代理服务
采取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该类服务没有签订同类长期合作协议情况下,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下的。
五、供应商名称
湖南永晟律师事务所
六、其他(如有)
收费标准:
1、采用风险代理方式:案件移交后在三个月内立案的,律师代理费按回款金额的18%收取;在六个月内立案的,律师代理费按回款金额15%收取;超过六个月立案的,律师代理费按回款金额13%收取;
2、案件经法院诉前调解回款的,律师代理费按回款金额10%收取;案件经律师事务所诉前电话联系回款的,律师代理费按回款金额5%收取;
3、如委托方需要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出具律师函的,按照30元/份的标准收取律师代理费;
4、费用调整:如案件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定服务内容或工作量显著增加,双方应协商调整律师代理费。
七、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博雯
联系电话:15773138011
联系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福元西路99号
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如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采购方:广州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日期: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