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1226日至20241230

项目标段名称

璧山区城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15317519.97

项目编码

50022720241202001010101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重庆绿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803606011

招标代理机构

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637839100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

标准

拟任项目经理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广东新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178131.87

180日历天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林亚铨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2442021202212110

第二名

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254015.98

180日历天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邓红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2502023202400755

第三名

四川欣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254015.98

180日历天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周思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251202020211450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新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业绩:市区长洲岛纵一路道路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业绩:开州区太原场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欣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业绩:海晏县甘子河热水路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1、重庆市万州区昌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方案 46 页出现“《省标》苏S01-2004”文字,与本工程无关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5 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睿羽建工有限公司因投标总价低于限价 80%, 其中 “项目编码 010103002003项目名称余方弃置”低于发包综合单价 80%,但投标文件提供的低价说明清单子目名称为“安砌侧(平、缘)石”,故余方弃置子目未做说明。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1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经济部分递交详细(投标综合单价低于清单子目发包综合单价最高限价80%的子目)的低价情况说明(格式自拟),未递交低价情况说明或存在漏项的低价情况说明,均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技术方案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绿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15803606011)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重庆绿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24122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1225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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