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年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粤海集团大厦、房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年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年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卫、清洁保洁、绿化养护、大楼及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和保养及一般性维修工作的配合、礼仪会议接待等。
在物业委托管理期内,中标人通过实施物业管理服务,达到广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服务目标。签订合同后前个月为考核期,考核期满后,(物业管理考核分低于分的,视为不及格),采购人可以在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予中标人不长于个月(含)的整改期限。考核期满或整改期满,中标人如果仍未达到采购人的相关服务要求和质量,采购人单方可以终止合同。
两年。
达到采购人规定的服务质量指标和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琼华、吴文贞、邸士钊、莫汪霞、申焰、钟菁、何海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按照下述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表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下浮%计算并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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