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酥梨文化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一期项目-良梨镇良梨村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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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县酥梨文化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一期项目-良梨镇良梨村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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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DSGC202409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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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砀山县梨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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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砀山县桃源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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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陈经理0557-8096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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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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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砀山县砀城镇红梅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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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徐工18133753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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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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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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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筑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广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百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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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牵头人:安徽骏兴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政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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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砀山县周寨镇北街路西 0102 室、0201 室;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朱楼镇朱楼行政村朱楼村024号;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通广企业孵化中心二楼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程庄镇吴楼自然村091;东台市安丰镇电子商务产业园 6-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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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金巢大道与濡须路交叉口东北侧西山雅居4号楼1-601室;肥东县石塘镇石塘社区新桥街268 号;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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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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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98.80%(177840000.00 元) |
98.68%(约177624000.00 元) |
95.32%(约171576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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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6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00 日历天) |
6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00日历天) |
6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60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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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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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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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赵松 |
王婷婷 |
王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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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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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皖234212130991 |
皖234222302132 |
皖1342023202402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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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侯宝军 |
吴晓明 |
缪成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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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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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CS106100018 |
CS123200553 |
CS131300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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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6.79 |
95.14 |
9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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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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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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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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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239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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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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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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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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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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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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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8095699 |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