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情况
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折扣比例%)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折扣比例%)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折扣比例%)
第四中标候选人: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折扣比例%)
第五中标候选人: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折扣比例%)
公示截止日期为年月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招标人反映。
招标人: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电子信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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