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情况 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折扣比例%)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折扣比例%)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折扣比例%) 第四中标候选人: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折扣比例%) 第五中标候选人: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折扣比例%) 公示截止日期为年月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招标人反映。 招标人: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电子信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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