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公司江苏深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江苏公司江苏深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业主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招标范围:评价服务项目涉及我司江都区域陈行门站、黄海路加气站、高压燃气管道 、中压燃气管道、低压燃气管道、座高中压调压计量站、燃气用户(含工商客户)约户等,达到《江苏省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中成果要求,其成果必须能通过当地燃气主管部门的审核和验收。并能满足录入城市生命线安全建设一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智慧监管系统)平台
项目地址:扬州市江都区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 年内(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近 年内(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近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存承揽资格的;
()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报价人须提供年月日至本项目递交文件截止日完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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