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大雁分院主副食等定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大雁分院主副食等定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第包): 废标理由:截止投标时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合同包(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大雁分院主副食等定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第包): 废标理由:截止投标时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合同包(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大雁分院主副食等定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第包): 废标理由:截止投标时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大雁分院主副食等定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第包):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大雁分院主副食等定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第包):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大雁分院主副食等定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第包):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工建协【】号《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收取招标代理费人民币壹万元整(¥,.元)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大雁分院主副食等定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第包): .万元。收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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