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学院组团#楼东防倒塌棚架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艺术学院组团#楼东防倒塌棚架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恒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福州路号千城商业广场办室 成交金额:壹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安徽艺术学院组团#楼东防倒塌棚架项目 五、评委专家及采购人代表姓名:宋艳芹、杨杞、汪道存(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日期:年月日 、无效供应商及原因:无 、成交供应商是否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分。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一)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 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