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血液透析机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的委托,就血液透析机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审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至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个。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转为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第一成交候选人 名称:安徽森睿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血液透析机报价:元 配套配件报价:元 配套耗材(过滤器)报价: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名称:安徽国器贸易有限公司 血液透析机报价:元 配套配件报价:元 配套耗材(过滤器)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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