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嵊州市金庭镇晋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嵊州市金庭镇晋溪村农贸市场办公室公开出租以下标的物。按照竞租文件的评审办法,个摊位已确定竞租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摊位号 经营类别 租赁期限(年) 成交价(元/每年) 成交人 号 肉摊 姚伯洪 号 干货 王 胤 号 铁器 王昌松 号 鸡肉 周维良 号 鞋类 徐基香 对以上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质疑。 成交结果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单位:嵊州市金庭镇晋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