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嵊州市金庭镇晋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嵊州市金庭镇晋溪村农贸市场办公室公开出租以下标的物。按照竞租文件的评审办法,个摊位已确定竞租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摊位号
经营类别
租赁期限(年)
成交价(元/每年)
成交人
号
肉摊
姚伯洪
号
干货
王 胤
号
铁器
王昌松
号
鸡肉
周维良
号
鞋类
徐基香
对以上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质疑。
成交结果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单位:嵊州市金庭镇晋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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