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安经开区供排水、供热一体化建设项目(第二部分)监理项目
项目代码:2211-410323-04-01-206633
招标编号:新安工服招标新(2024)0002号
标段名称:新安经开区供排水、供热一体化建设项目(第二部分)监理项目
标段编号:新安工服招标新(2024)0002号-1
一、开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平业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结算价的0.89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监理标准
计划工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结算价的0.89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监理标准
计划工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弘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结算价的0.8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监理标准
计划工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评标信息
1、否决投标情况:恒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1.11偏离”规定。未提供无偏离承诺书。根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洛阳方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1.11偏离”规定。未提供无偏离承诺书。根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打分情况: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技术标  | 
   41.60  | 
   42.40  | 
   47.00  | 
   41.00  | 
   47.00  | 
  
商务标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
综合标  | 
   10.00  | 
   10.00  | 
   9.40  | 
   10.00  | 
   10.00  | 
  |
汇总  | 
   91.60  | 
   92.40  | 
   96.40  | 
   91.00  | 
   97.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技术标  | 
   48.00  | 
   41.00  | 
   44.30  | 
   45.00  | 
   34.00  | 
  
商务标  | 
   39.78  | 
   39.78  | 
   39.78  | 
   39.78  | 
   39.78  | 
  |
综合标  | 
   9.00  | 
   9.00  | 
   9.40  | 
   8.00  | 
   10.00  | 
  |
汇总  | 
   96.78  | 
   89.78  | 
   93.48  | 
   92.78  | 
   83.78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技术标  | 
   42.10  | 
   38.80  | 
   43.90  | 
   43.00  | 
   33.00  | 
  
商务标  | 
   39.44  | 
   39.44  | 
   39.44  | 
   39.44  | 
   39.44  | 
  |
综合标  | 
   7.00  | 
   8.80  | 
   8.80  | 
   8.00  | 
   9.00  | 
  |
汇总  | 
   88.54  | 
   87.04  | 
   92.14  | 
   90.44  | 
   81.44  | 
  
三、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晋永强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00461078;
第二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张利兵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00404717;
第三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温向阳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00544961。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证书编号:E341004622-4/3,业绩:郑州城市通科技有限公司石桥村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监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资质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编号:E141002528-8/1,业绩:安阳市纺织产业聚集区兴业大道改建工程(平原路-光明路)监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证书编号:E341036080-4/1,业绩:郑州市金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市政道路配套管线工程监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公示期
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0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宏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0379-60383008
代理机构: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18638878021
            
                
                
                   
                            
 发布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