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宿松支线九成段与华阳河蓄滞洪区交叉改迁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宿松支线九成段与华阳河蓄滞洪区交叉改迁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鑫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徽商长城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邮 编:
联系人:徐忻、李状壮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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