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县城关新金勺子私房菜馆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九三公路竹景财富广场-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湾沚镇政府机关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服务,主要负责机关干部工作日的早餐(供餐时间::-:)、午餐(供餐时间::-:),公务招待及晚间值班和节假日加班餐等。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陶敏、张云贵、翟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成交供应商业绩: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协议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协议
(三)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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