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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5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7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1月20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栾川政采磋商(2025)0001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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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郑州市建设东路 37 号 |
476,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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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
180日历天 |
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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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余红兵(组长)、张巧兰、王延晓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收取,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8,092.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君山东路与钼都路交叉口向北300米环保大厦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033009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洛阳创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元华国际中国银河证券三楼 |
联系人:付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68221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6822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