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朝阳安平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三段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朝阳安平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秩序维护与安全保卫服务,环境卫生服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会务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其他服务,达到各项服务标准,服务地址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号、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号、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号、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燕都街道人民路。
.配备相应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队伍。 .供应商应保证员工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并留有相应备案。 .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后,应确保全部物业人员在合同服务期结束前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工作正常运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意向服务期共个月,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每个月续签一次。
以行业标准及国家规定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丑景伟、王景东、王海燕、胡旭、辛延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三年采购预算合计金额作为收费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如下:代理服务费收费基数(万元)费率以下.% - .% - .% 以上.%
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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