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国际年度香港常年法律顾问的选聘
项目概况: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际”或“本公司”)正在推进年度香港常年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现邀请有关香港法律服务顾问参加投标。相关服务内容如下:、就本集团之年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联交所」)证劵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进行审阅;、就本集团之年全年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进行审阅;、审阅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函(包括董事重选、授予董事会发行或回购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及审阅周年大会会议记录;、审阅有关年度股息的代息股份计划的通函及相关文件,及代表本公司就代息股份计划谘询个别委聘的海外律师法律意见,并协助向联交所递交相关文件并与联交所作出简单沟通;、审阅本公司因代息股份计划需调整尚未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及数量的公告;、就本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根据上市规则进行审阅;、草拟或审阅份上市规则第章项下的“须予披露的交易”或第章项下的“关连交易”英文公告及提供所需的法律顾问服务;、草拟或审阅份简短的英文公告(例如简单的自愿性公告或内幕消息公告,但不包括根据上市规则第章及/或第章项下要求刊发的公告)及提供所需的法律顾问服务;、草拟或审阅本公司董事变更的公告(英文稿),安排传阅董事培训资料,并向新董事解释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责任及违规的潜在后果,以及向其提供所需的法律意见;并向初任董事(根据上市规则所定义)提供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持续专业发展培训;、草拟或审阅本公司审计师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变更的公告(英文稿)及提供所需相关法律顾问服务;、草拟或审阅一般的不寻常价格/成交量变动公告(即标准内容或简单的附带意见公告)及与联交所进行简单必要的沟通;、草拟或审阅一般的短暂停牌公告及给联交所的相关停牌申请信函;、审阅授予购股权的英文公告及提供所需的法律顾问服务;、审阅不超过份保密合同;、与联交所进行简单的电话沟通;、不超过十小时的上市规则咨询服务;
、就本公司及其董事所须按上市规则不时遵守的一般性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本公司回复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对本公司信息披露的问询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向本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本公司与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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