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京沪高速公路临沂段(-)警情自动化感知处置摄像机谈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一、评审及成交候选人情况 按照《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浙交投〔〕号)要求,依据 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京沪高速公路临沂段(-)警情自动化感知处置摄像机谈判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评审小组于 月 日 时 分对 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现一致推荐候选供应商情况如下: 推荐候选供应商 报价金额(元) 排序 浙江海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年 月 日-年 月 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号明珠国际商务大楼号楼 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科城街号幢层室 联 系 人:盛丽杰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盛丽杰 采购单位: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