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运营库整体加固及消防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3743001
招标人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次需对停车场盖板进行加固及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停车场盖板结构加固、盖板洞口改造、女儿墙切除、变形缝切除、屋面防水层改造等,改造面积约为171270.94㎡。停车场为民用公共建筑,加固改造完成后将在停车场盖板上方建设学校及公园。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开标地点
 C9开标室(工程类)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月27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5年2月7日 
预中标人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中建四局广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广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总价
 32776901.1000元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黄钊(注册编号:粤1442022202308020;身份证号:4504**********063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张建芳(身份证号:3622**********2022)
邓甲勇(身份证号:4509**********1777)
唐行洲(身份证号:4501**********253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通建中天城三期12#~20#楼及地下室;
2、玉林绿地城地块B项目一期;
3、星都荟一期工程(10#、11#、12#、13#、15#、16#、17#、18#、19#、20#、S2#、S3#、S5#及一期地下室;
4、东方明珠;
5、广西大学机械教学实验中心大楼;
6、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7、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二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8、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1启动区(A地块、B地块、C地块)-A地块。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32778054.7900元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韦雅妮(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0205;身份证号:4527**********096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蓝彬溪(身份证号:4502**********0732)
李茂华(身份证号:4290**********8757)
覃柳静(身份证号:4502**********198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绿港·金瑞产业城(一期);
2、万丰·新新传奇二期工程;
3、铭润LOFT公馆;
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民族文化产业园)工程总承包;
5、柳东新区人才中心(二期)项目精装修工程及室外工程施工招标。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32776243.3300元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周庆泉(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0472;身份证号:4525**********461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勇(身份证号:4523**********0316)
戴良球(身份证号:4509**********1619)
黄志灵(身份证号:4501**********202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兴业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及扩建工程;
2、来宾高新区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6#、7#、9#、10#、26#、38#及一期总平工程;
3、象州县民族中学扩建工程;
4、柳州市国际生物健康科技产业园项目(地块二标准厂房及其配套设施);
5、中国(贵港)平南大成工业园纺织服装新区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无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无
公示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http://www. cebpubservice.com(公示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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